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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仰坤副教授就品牌商品的实体销售和网络销售问题接受北京电视台的采访

        3月28日上午,侯仰坤副教授就国外品牌商品在我国的授权销售和法律责任问题接受了北京电视台的采访。今年2月份以来,国外著名品牌商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声明我国知名网络销售商京东商城等单位没有获得销售“施华洛世奇”品牌商品的授权,并且声称其将只对获得其授权的实体商店销售的品牌商品提供售后服务,将停止对从网络销售商处购买“施华洛世奇”品牌商品的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这一声明在我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这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消费者的利益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除此之外,最近两年还发生过天梭诉当当网(微博)、贝佳斯诉京东商城未获授权销售的类似事件。

  侯仰坤指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商标权人(人们一般所称的品牌商)只享有生产和第一次销售使用了该商标(品牌)的权利,该商品一旦进入市场后再由他人销售就不再需要许可和授权,这在法律上称为商标权的“权利用尽原则”。因此,只要我国的网络销售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就不需要国外品牌商的授权和许可。国外品牌商发出的单方面声明如果侵犯了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声明本身就是无效的。

  另外,侯仰坤还就我国法律中“产品”的含义,产品质量、生产商、销售商的法定权利义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