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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正大学施慧玲教授做客民商法名家讲坛,讲解超国界家庭法律社会学新视野

    2013年2月22日下午3点,我院在中心教学楼1313会议室举行了“民商法名家讲坛”第9讲,拉开了新学期学术讲座的序幕。本次讲座由台湾法律资讯中心主任、台湾社团法人家事调解学会理事、台湾中正大学国际交流事务中心主任施慧玲教授担任主讲人,为大家讲解“超国界家庭法律社会学:21世纪的跨领域教研新视野”。讲座由我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赵秀梅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永利14m在线登录官网彭小龙副教授和我院孟强老师担任点评嘉宾,到校的部分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旁听了本次讲座。
 

    在报告中,施慧玲教授主要讲述了三个部分的内容,即超国界家庭法的研究动机与研究方法、家庭法超国界转化的四个层次、超国界家庭法的基本架构与主要内涵。
 
    首先,施慧玲教授从法律社会学、超国界家庭法律社会学的概念和内涵谈起,认为超国界家庭法的思考由“性别平等”及“儿童少年最佳利益”基础理念出发,并详细介绍了家庭法超国界转化的四个层次:法律个案超国界、法律制度超国界、法律原则超国界、法律视野超国界。
 
    随后,施慧玲教授阐述了超国界家庭法律社会学的科际整合研究方式:第一个层次是法律各学科间的整合;第二个层次是法律与其他专业学科整合;第三个层次是法律执行之专业配置。施慧玲教授认为,在科际整合的法律体制运作下,需要应用法哲学、法理和法律社会学理论,去解释家庭权的内涵与法制基础。透过这样的法学方法,家庭法的教学与研究即以亲属法为基础,配合特别法规范,并借助于社会学量化与质性研究所得的实证资料,去解读并运用判例、大法官解释、生活案例及立法资料。施慧玲教授还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讲述了超国界家庭法律社会学教学的新视野。
 
    最后,施慧玲教授指出,超国界家庭法可以作为一种法律思维、一种法学方法、一项法律专业或一门法学课程进行学习、研究和讲授。
 
    
    施慧玲教授的报告结束后,两位评议人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彭小龙副教授针对国内的研究现状,提出我国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欠缺,并结合自身的实践,对我国立法中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改革不同步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孟强老师认为法律社会学是法律与社会学的融合,而比较法是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的研究方法,进行法学研究时应注意对外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本次以“超国界家庭法律社会”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施慧玲教授以生动的语言向永利14m在线登录官网师生阐释了超国界家庭的含义及其与法律社会学的关系,并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烁见。将近两个小时的学术报告让与会师生收获颇多。最后,此次民商法名家讲坛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来源:无


(审核:  赵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