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8日晚,永利14m在线登录官网2020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三位同学举办了第三次线下读书会。根据孟强老师推荐的阅读书单以及读书会成员的实际情况,本次读书会的统一阅读书目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及法哲学家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家镇 译)。同学们就该书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所读所感所得,并就书籍主要内容进行了相关探讨。
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是德国现代法学方法学说史上的重要著作,其更是堪称20世纪德国法学方法论史和其影响史上的一座纪念碑。对此,本次读书会就该书进行了更为严谨认真的分享与讨论。
首先,2020级法律硕士(法学)王欣瑶同学就该书的“法官进行法续造的方法”分享了自己的看法:通过阅读,她认识到拉伦茨将追求正义的精神与诠释学等其他学科的思维方法融合进法学体系,构建了“以事实评价为核心的法价值意义体系”。本书第二部分第五章“法官进行法续造的方法”令我印象深刻。拉伦茨提出制定法“不可避免地‘有漏洞’”,法官通过法续造不仅能调补漏洞,更能使法律原则获得更广阔的适用——一语道破了法官进行法续造的缘由及必要性。书中区分了制定法漏洞与“法沉默”、“法无涉空间”、“规范漏洞”、“规则体漏洞”,提出判断是否存在制定法漏洞要以历史解释、目的论解释阐明立法者计划与调整意图,以区别于“法政策错误”——拉伦茨再次强调了“评价”在二者边界划定中的重要作用。此外,拉伦茨还提出对“法漏洞”观点的反对意见:“法漏洞”并非根据调整计划衡量,而是法秩序在整体上的不完整,例如“随着社会发展,以往未出现太多法律问题但如今需要加以调整的领域”——立法者对此享有填补漏洞的权限。并且“法漏洞”观点有违“开放”的法律体系思想。拉伦茨将制定法漏洞分为“开放型”和“隐蔽型”,提出借助类推填补“开放型”漏洞,通过目的论的限缩填补“隐蔽型”漏洞。这为法官进行制定法内在的法续造提供了思考的路径和方法,也启发了我在遇到制定法漏洞时,应如何辨析与思考。
其次,2020级民商法学硕士许春玲分享到:读本书是对她的一种考验,晦涩的翻译文字、严密的逻辑,都让她很苦恼,读书过程中有很多次间断,但是坚持读完了本书,带来的是知识上的收获和精神上的满足。
内容上给她印象最深刻的亮点是:第一,本书介绍了学习法学和适用法律的方法,而且在阐述方法论的同时对法学上存在已久的诸多争议进行了合理的回应,如对正义的理解、法学对法律实务的意义、法教义学能否提供知识贡献、如何在涵摄过程中确定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等,为我们解释了学习的基本而不可避免问题,是对法学学习的重要的指导。第二:作者在解决这些基本问题时也不是仅靠自己的想象,而是关注并分析其他学者对相关问题的阐述,对存疑的观点提出质疑,对合理的看法加以肯定,在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构筑自己的观点体系,如作者对体系问题的探讨,其分别介绍了不同学者对法学体系建构的看法,最后提出自己观点,认为法学的体系应当是“开放和可变的”,其不会圆满完成而应被不断质疑。
她认为本书虽然语言晦涩,但却不失为一本内容详实、理论深厚的法学著作,而现今许多法学基础理论观点通说就源自此书,读完本书对法学的理解会有很大提升。
最后,2020级法律硕士(法学)王思琪同学谈了谈对这本书的整体阅读感知:她认为该书的核心脉络是围绕“什么才是法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方法与思维”这一问题展开的。根据拉伦茨的解答,法学方法与思维在于三个方面:即以现行法为基础进行的法律论证;透过类型化思维推行的价值判断;用明确且简洁的标准对价值判断与法律解释的检验。相较于陈爱娥老师的译本,黄家镇老师在原著的基础上补全了萨维尼法学方法论的内容:传统的法学方法论强调权威解释的标准必须是客化了的立法者的主观意志,禁止超越立法者立场。但随着心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等理论的批判和补充,自由裁量、权利衡量、合目的性、前解释、填补法律漏洞、合宪性解释等方法被相继提出。受萨维尼方法论的影响,拉伦茨对于法学的界定,便限定在承认法学必然的涉及价值判断的同时又始终未放弃对价值判断客观性的追求。总之,通读本书,其对于法学上的疑问及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中都使我有很大的感触:就法学学习而言,其介绍的拟制的概念、法条竞合含义以及涵摄的法律适用的逻辑模式等,让我在对于法律规范的理解、适用上有更深思考;就法律适用中的实务意义,其论证的如何确定三段论推理中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感知、解释人类行为、依靠社会经验、进行价值判断、交给法官等判断方法也为我打开了理论与实践结合之门,对我们未来步入法律实务提供很大的帮助。
世纪老人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我们能够通过读书会这一学习、交流的平台,有所读、所有听、有所感、有所悟、有所知,何其有幸。以书为友,一生受益;以书为伴,一生充实;以书为乐,一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