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晚,应我院民商所杨华权副教授的邀请,阿里巴巴本地生活服务公司法务总监刘晓庆女士做客第110期理公明法论坛,向良乡校区研究生同学讲解互联网版权行业发展与商用实践。本次讲座是我院举办的理公明法论坛第110讲,在良乡南校区理教楼101教室举行,由我院杨华权副教授主持。
刘晓庆女士长期从事互联网行业法律事务工作,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也具有丰富的实践知识,用理论联系实践的方式,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版权在互联网行业的保护、发展、以及其商用实践等主题,给还未踏入实践领域的广大学生们打开了不同的学习角度。一开场,刘晓庆女士就公司中的不同部门及其责任分配做出了概括介绍,使我们对实务中的公司设置以及法务的作用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刘晓庆女士首先对互联网版权行业发展进行回顾,将其总结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2008年,视频网站发展兴起,在商业模式上探索并野蛮生长,在“避风港原则”下追逐流量,实现用户的初期积累和模式的初期成型。第二阶段:2008年—2011年,随着政府部门的监管、权利人的版权保护以及视频行业的发展需要,网络版权价格一路飙升,其标志性事件就是成立反盗版联盟,在走向正版化的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第三阶段:2012年—2018年,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网络短视频成为最大增长点,网络剧、自制综艺成为新的作品形态出现,网络直播技术也应运而生,聚合、盗链等新技术盗版形式出现,给版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第四阶段:2019年—今后,在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的背景下,AI作品创作与传播更加丰富;产业之间更加多元融合,直播与演出、电商、教育、展览、游戏等不断融合纵深发展,在产业互联网新的经济形态下,网络版权产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和挑战
在版权的不断发展中,突出体现了其三大支柱为“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和网络视频媒体”;三大收入来源为“用户付费、版权运营(周边产品)、广告”,目前用户付费在逐年增长,大家更愿意付费看正版。
其次是网络版权的商用实践。在此部分,刘晓庆女士详细分析了实践中需要考察的多种因素。以“独占专有使用权”为例,向我们讲解了权利内容,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制止侵权的权利和转售权的权利,强调了语言严谨性的重要。她指出,关于作品信息的考量,则涉及到“片名、导演、主要演员、集数、档期、首播平台”等众多考量因素。随后,她以实践的视角展示了作品署名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最初明确作品归属的署名内容到署名场景变为该影视节目正规出版发行的音像制品的包装背面及光盘表面、所有院线或电视台播出版及光盘内容、及宣传物料中,再到正片片头或片尾字幕中,紧邻“出品单位”署名的前一位次,使其成为影视节目不可分割的部分的署名微词时代。最后关于版权保护期,也在实践中由公映满1个月后发展到可提前至创作完成之日。
在上述现实发展介绍完毕之后,刘晓庆女士提出要寻找版权保护的“初心”。分析了著作权法的价值取向,她认为著作权法被认为是一种平衡的设计,在对作品创作所产生的激励与对限制获得保护作品的成本之间的平衡,是协调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器”。她还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直播、复制权、发行权进行对比,告诉我们理想与现实的Gap无处不在,而我们的价值就是让二者互相照进。最后她用几个经典案例向我们展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作品的有效管理、维权网络构建等内容。
在讲座结束时,她以实务工作者和师长的身份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和勉励,指导大家度过一个充实的学生时代,成为一个兼具四商并且乐观聪明而又善于思考的人才,为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现场掌声雷动,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向老师提出学习、工作等不同方面的问题。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刘晓庆老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传达时间积淀下的知识,也展示了一个法律人所要具备的素质。法律的学习绝不是刻板的研习条文,我们要紧密联系实践,这节“实践课堂”使我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