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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专业研究生举行疫情期间第二次视频读书会

  2020年3月12日下午三点到六点,2018级和2019级部分民商法专业的研究生利用微信视频举办了疫情特殊时期的第二场读书会,这次读书会仍以在线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各位同学通过利用网络技术打破现实距离,分享近来阅读的人文社科经典书籍并相互交流探讨。期间,导师孟强老师也视频连线,与同学们一起交流读书心得,并逐个询问大家的健康现状,提醒大家注意个人防护,同时还鼓励大家在疫情期间不仅不能放松学习、还要多读书、多运动,为单一的生活方式增添更多的乐趣。

 

 

 

  2018级法律硕士李欣蔚同学分享的是贾雷德·戴蒙德的《枪炮,病菌和钢铁》。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现代世界及其诸多不平等所以形成的原因,指出了环境对人类历史的重大影响,即地理决定论,否定了人种决定论。戴蒙认为人类社会中权利与技术的歧异无法反映文化或种族上的差异,而是来自于被各种不同正回馈循环强力扩大的环境差异。欧亚大陆拥有最大的面积,最多可驯养的动植物,能够最早从狩猎移居的社会进化为农业定居社会,如此使得粮食大量生产从而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形成酋长聚居地甚至是国家。人口增多也会产生专业分工的需要,造就文字,历法,技术,冶金业以及各行各业的发展,在形成国家后拥有强大的集权组织能力,进而发展军事对外发动战争征服其他地域。而非洲和美洲的南北轴线导致气候变化大,同时撒哈拉沙漠,中美洲地峡,北美沙漠也阻碍了人员,动植物的传播。因此在地理优势这个最初的状态会形成后来欧亚大陆社会整体更先进,因而能殖民其他大陆的原因。这本书是从知识融通的方向去研究,而不是简单单一地去概括去阐述,涵盖面非常广,有历史、地理、生物、气候学、社会学等,读后令人获益颇丰。

 

  2018级法学硕士刘娅楠同学分享了冯象老师的《木腿正义》,该书围绕法律与文学展开,既体现出作者深厚的文学造诣,又保持了严谨的法律理性。书名《木腿正义》取自一个十六世纪的冒名顶替案,“木腿”是指案件的主人公真马丹,“正义”则指此案中表现出的法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矛盾。联系到上周周光权老师《刑法理念与防范错案》的讲座,“木腿正义”这个案件与“亡者归来”类错案很相似。错案一直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在错案的防范中,‍‍推进非法证据排除、准确地适用‍‍刑诉法,‍‍程序法的切入路径很重要,但是程序法也只能解决这一类问题的一部分,不能将错案在根本上予以消除。如果要防止错案的发生,重要的一点是要解决实体法中的理念问题:遵守先客观后主观的判断方法。按周光权教授的话说就是“先看事情干的好不好——再看行为人是否值得谴责”(先进行客观(违法)判断,再进行主观(责任)判断)。我们只有接受并坚守这种观念的转变,‍‍防止错案的长效机制才会‍‍建立与完善‍‍。

 

  2019级法律硕士卓志旭同学分享了慕容雪村的《中国少了一味药》。这是以卧底传销团伙23天的经历写下一本纪实小说。本书恳切地告诉我们,之所以有那么多人被骗入传销团伙,是因为中国人少了一味药——常识。但凡骗局,大多起于贪婪,成于轻信。虽然有的人读了10多年书,有的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但他们被贪婪的欲望迷糊了双眼,再加上缺少基本的常识,就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快被洗脑,成了被人操纵的木偶。因为缺少常识,所以愚蠢无处不在。愚蠢不是天生的,而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制造愚蠢,是这世上最大的恶,胜似杀人放火。慕容雪村在传销组织中见到无数善良质朴的人化身魔鬼,欺瞒家人朋友,葬送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日与苦难为伴。他殷切希望:让常识在阳光下行走,让贫弱者从苦难中脱身,让邪恶远离每一颗善良的心。人凭借思考存留于世间,若放弃思考,则成行尸走肉,与畜生无异。独立思考是常识之基石,也正是破解愚昧的不二法门。

 

  2019级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訾政同学最近阅读了美籍华人作家林达所著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图书之一,整本书围绕美国建国以来著名的政治家、总统在完成其政治使命、实现其政治抱负时的思想与实践展开,其中最为浓墨重彩的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时代背景和详细过程。阅读完整本书其实对美国的民主制度也有了更深的理解,首先是政治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立足于本国的基本国情,也正因如此,并没有所谓完美的普适政体。关键是一要实事求是,立足本国国情。二是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也正因如此,我们当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才会不断迸发新的活力,不断强化我们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再次是民主的基础在于人民当家作主,但是要谨防“过激民主”。文中提到美国的建国者在制宪会议的讨论过程中“冷静地和民众保持应有的距离”,就是说民众本身如果不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反而会导致民主的结果损害了民众自身的利益。作为法律人,对于法律的正确理解、解释和适用是我们与非专业人士的最大区别,我们一方面要警惕过激民主,另一方面是要做好职业范围内的释法工作,确保民主权利的正确行使。

 

  2019级法律硕士张晨同学与我们分享了王利明教授的《侵权责任法研究》(上卷)。这本书是王利明老师的法学研究系列中的一本,分上下两卷。上卷主要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结构清晰,内容全面,印象最深刻的部分在于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作者认为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区分为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相较于通说,区分点在于严格责任,他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绝对责任的概念,完全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没有任何免责事由,只有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可被理解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高度危险作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责任等,都应当属于严格责任原则,具有特殊的免责事由,所以不能理解为绝对的无过错。相较之下,严格责任的概念更能预防损害的发生,维护受害人的利益,有利于合理控制风险,促进创新。

 

  2019级法学硕士成珊同学分享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反乌托邦文学作品《使女的故事》。故事假想发生在20世纪末的美国麻省,恐怖势力成立基列共和国。在该国女性按照婚姻经历和生育能力被分为几个等级: 最高一级是妻子, 穿蓝衣有名字有家庭,她们的丈夫隶属精英阶层;接下来是穿红衣的使女, 由一些有生育能力的年轻女性组成,包括性格叛逆的未婚女孩,离过婚又再婚的女人等“不道德”的女性。这些女性被送往再教育中心接受洗脑,然后分配给需要生孩子的指挥官家庭。以及还有只能干苦力的其他女性。故事比较夸张,部分内容可以视为科幻小说来看,然而该夸张部分正是文学性所在。这本书不纯粹是一部女权主义小说,更多的是人们追求平等权利的乌托邦与反乌托邦文学作品。

 

  2019级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袁杨同学此次与我们分享了克莱儿·麦克福尔所著的《摆渡人》,故事主要讲了十五岁的迪伦在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的路中,遇到了火车事故。迪伦以为她是唯一幸存者,实际上,她是唯一没有逃出来的人。迪伦的“灵魂”在隧道出口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迪伦眼前的荒原其实是内心的投射。摆渡人崔斯坦带领迪伦穿越过灵魂的荒原。在这片荒原中,荒原的景象会随着心情变化,开心时,天朗气清,生气时,阴云密布狂风大作。在经历一路的磨难后,迪伦到达了她想去的地方,重拾爱与美好。读完这本书让我们了解到生活漫长而短暂,只有拥有信念才可以坚定的走下去。

 

  2019级法学硕士杨恬同学近来阅读了加缪的《异乡人》。这本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讲了默尔索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主要以其母亲的去世为主要内容,后一部分则是从默尔索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而接受审判开始,描述了整个过程。故事中对默尔索的审判过程是最引人深思的部分。审判中贯穿始终的都有关于默尔索对母亲去世的态度,然而这一事实与默尔索杀人的案件并没有任何的关系,最终以默尔索对母亲去世的态度认为其十恶不赦而立即处以死刑的判决结果可谓荒诞至极。故事中的检察官曾言道:”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如此用道德标准而不是犯罪事实来定罪,不正是道德绑架法律的表现吗?人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默尔索向阿拉伯人开枪仅仅是因为巧合,没有任何预谋,只因夏日的阳光太刺眼,然而这一切在检察官的煽动与陪审员的情绪下毫无说服力。虽然主人公默尔索在书中的结局是悲剧,但其实他又是最幸福的人,他敢于直面荒谬,抛弃所谓的希望而奋力反抗,他自己把握自己的人生,而没有将自己的人生交给他人。也即作者所称的“荒谬英雄”。

 

  读书的时光仿佛是一抹明亮,填补了同学们在疫情期间居家生活学习的单一色彩。而这一抹明亮将陪伴我们到春暖花开的再次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