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评优工作,现将此次评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校学生、校级学生干部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含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10级学生和班级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三、评选办法
注:为了在北京市三好、优干、优秀班集体差额评审工作中有更加全面的依据与参考标准,各奖项除提交通知中要求的登记表外,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校级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2、相关个人事迹、集体事迹书面自荐材料(5000字以内,可附照片)
另提醒,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栏一定要认真填写,注意表述格式,以有限的文字表达最全面的内容。因向北京市提交的只有登记表,所以“主要事迹”是自荐材料浓缩精华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