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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环球网】齐延平:“污名化”是对人权文化的玷污

  原文标题:齐延平:“污名化”是对人权文化的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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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再一次证明:人类最终的、最大的、真正的敌人是自己。山川异域,风月同天。一场危机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疫情,需要争执者暂弃偏见、对抗者暂熄怒火、对垒者暂停争斗,携手同行,共克时艰,但西方某些政客却借机污名化他国、贬损他国、欺压他国,借机制造对其他族群的仇恨、歧视和不公正。这种行为是对人的价值的否定,对人性尊严的侵犯,是对人权文化的玷污。

  

  人类历史上惨绝人寰的灾难多源自污名化。 自视高人一等者,以自我为中心,以种族优劣论或其他歪理邪说为根据,对其他民族、种族、国家或各种亚文化群体予以“标签化”“污名化”“低等化”对待,这一历史可谓源远流长且根深蒂固,且很多时候是政治团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实施的,借此为恃强凌弱、侵略殖民乃至种族灭绝建构舆论基础和卑劣的正当性。不用遥想久远的野蛮时代,近百年来的历史就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悲惨的一页。20世纪上半叶地球大半处于被殖民、被奴役之中,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两度经历惨不堪言之战祸,纳粹对犹太民族实施惨绝人寰的灭绝,日本军国主义制造南京大屠杀,澳大利亚黑暗的“改造土著儿童”计划一直执行到1970年代,今天非洲深处的部族屠戮仍时有发生,人类历史上的丑恶,离我们今天竟然如此之近。这些丑恶行径的发生都是以污名化为开端的。为了殖民和奴隶贸易,殖民者和贩奴者制造了“黑人极端劣等论”;为了灭绝犹太民族,纳粹编造了“雅利安人优等论”,为了瓜分东方、排华,西方国家制造了“黄祸论”,各类污名不一而足。我们需要警惕的是,类似上述散发着无知、野蛮、血腥的污名化论调,在今天并没有彻底根除,而是变得更加隐蔽了,只要有了时机和机缘,又会甚嚣尘上。在新冠疫情期间出现的污名化言论不单是可耻的、不道德的,对共生共荣的人类这个大家庭而言是极其有害的、危险的,是对战后文明成果嘲弄和蔑视。

  

  人人平等共享人权是血的历史的结晶。 文艺复兴将“人”的地位提升到了“主体”的高度,启蒙运动将“人的自由与权利”提升到了“目的”的高度,上世纪两次惨不堪言之战祸则将“人权”淬炼锻造成了现代文明的基石。在人类久远的追求和平的历史上,战争一直是解决冲突的主要手段与工具,近乎每一幅历史画卷都是在战争的铁砧上锤出来的。两度战祸和法西斯暴行玷污人类良知,使得人们认识到通过战争消灭他者、求得自存是不可能的,并认为基于对人的价值、尊严和人权的无视、污蔑是野蛮暴行的基础,因而需要为国家之间、民族种族之间、人与人之间确立新的伦理法则,那就是将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建立于人的固有尊严和不移权利之上,以建立一个免于恐惧的和平世界。文明世界的人们坚信宣言的原则将把人类引向光明,这些原则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理应受到尊重,人人不分种族、肤色、语言、国籍等因素理应受到平等对待且免于一切形式的歧视。一个免于恐惧的世界的维护,需要对上述原则的不断追忆、不断强化、不断传播,否则沉默的大多数就会成为强势者污名化的牺牲品。虽然善良的人们一直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但邪恶却往往很容易被正义所包装。这个世界的一个最大悖论是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往往是道德的最大破坏者。国际人权宪章是西方国家主导建立的,但在现实的世界中,对他国人民的人权而言,它们却往往是最大的破坏者、践踏者、凌辱者。其根源就在于其人权标准的双重性,而人权标准的双重性则根源于阴魂不散的种族主义和民族与文化的优劣论。所以,对基于种族主义的、民族与文化优劣论的污名化、标签化,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污名化现象具有快速蔓延和破坏力倍增效应。 基于对人进行差等优劣好坏划分的污名化破坏文明的思想和文化根基,进而形成对社会赖以存在的基本公平正义观念、伦理道德规范、政治法律构造的颠覆性破坏。污名化一旦成为一种认知,基于社会认知心理上的“从众”规律,一方面会使得污名制造者所在群体的他者迫于压力会强化此种认知,由于自己身处自认的优势群体之中,进而会逐渐丧失道德的敏感性和可能的罪恶感,最终会彻底同化为污名化的赞同者、倡导者、推动者。对“灭犹”纳粹暴行的大量社会学研究,就证明了此种可怕的“集体无道德负罪感”现象的生成过程;另一方面,污名化进程一旦在社会和人群中启动,被污名化者基于“从众”规律和认知的不断强化记忆,也会逐渐丧失应有的理性思考能力,记忆与认知基本结构在无声无息中同样会被颠覆性改造。历史上不断呈现的被奴役者、被压迫者、被污名化者表现出的“集体无意识”现象就是证明,尤其是污名化是作为一场社会行动被强势者借助国家机器推行的时候,甘愿、自愿、情愿被污名化现象就会在被污名化群体中快速蔓延开来,甚至其中的少数不愿被污名化者会成为本群体的异见者、另类者,遭到打压排挤。污名化者和被污名化者两股力量相促相进,污名之深度、烈度、强度会不断倍增。在现代发达的交通通讯技术支持下,污名化行进之迅速又非同寻常,其危害更是今非昔比。在疫情期间,对特定国家、特定地区和特定群体污名化在网路空间中表现出了远超病毒的繁殖能力、传播能力和爆发能力,实令人惊悚不已,虽然由这波污名化所引发、在世界各地发生的仇恨歧视、暴力侵犯案件是零星的、个案的和非规模化的。这也就是说,从显见层面看,这场污名化导致的直接的、暴力的危害可能不算大,但潜在的、长远的危害却是难以估量的。尤其值得思考的,其潜在的、长远的危害不仅会使得被污名化者面临被歧视仇恨和暴力侵犯风险加剧,它同时也构成对看似强大的污名化者自身构成道德风险和信用伤害。

  

  以人权文化去除污名化土壤。 各国有差异,文化呈多元,才有世界的精彩。这个世界之所以多姿多彩,是因为有竞争,更是因为人有悲天悯人之情怀。当今世界虽然因着发达的交通和网络互联已成为命运共同体,但毕竟主权国家仍是基本的行为单元,各国间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的竞争势所必然,但竞争必须遵守基本的人类良知和国际法准则底线,因为殷鉴不远的历史证明,经意的和不经意的污名化、仇恨歧视,都可能引爆敌意,使得包括国际法在内的世界“安全阀”体系瞬间失效,使得人类文明重回野蛮。所以,竞争不能是带毒的竞争。这个世界要安全永续前行,竞争之外还需要不断追忆人的价值、尊严与人权,厚植人权之智慧,普及人权之知识,昌明人权之文化,并且应当奉行基于“共同价值”的而非“双重标准”上的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理念;唯如此,人类才有能力保持良知的提升、理性的成长和智慧的进步,才有能力安全度过重重艰难和险滩。在人类面临着类似新冠病毒疫情共同灾难时,心怀悯人情怀,方能驱散心魔。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污名化我者可谓人神共愤,但此不应成为我对他者污名化的正当理由。黄宗羲也有言:人远悲天悯人之怀;岂为一己之不遇乎!在艰难中艰难前行的中国,深深懂得人类命运与共,真正持久的和平与繁荣有赖于文化德性的彰显。